近日,《凤岗镇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出台,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助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受理的举报范围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讨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等多个范围。举报形式分别为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电话举报、邮件举报。
据悉,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人。举报奖励实行按案施奖、物质奖励原则。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且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从3000元至200000元不等。其中,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涉恶类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0元;案件线索直接具体,可直接作为办案重要证据的或举报人能够进一步积极协助查处工作的,加倍奖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