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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将建法人治理结构
2014-10-28 07:24           来源:本站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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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市文广新局举行解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4”政策文件培训班,“1+4”系列政策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公共文化服务专家巫志南主讲。

  今年9月15日,东莞市政府印发的《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等“1+4”政策文件。根据政策,东莞将全面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改革,建立需求导向、市民评估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绩效评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等措施,让市民变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人”。

  巫志南说,“1+4”政策将重点解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特别是政府与事业单位分开,“管文化”与“办文化”分开。改变由政府包办,事业单位是“二政府”,甚至政府直接参与具体事务的现状。

  接下来,东莞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也将陆续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理事会,以便做出决策,同时进行监督。那么,理事会将由哪些成员组成呢?

  巫志南说,这些单位可参考美国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等国际惯例,以及温州面向社会招聘理事等国内经验,由出资人、群众、专业领域和社会力量等多方面组成的理事会,以更好地推进理事会做出决策。

  譬如,温州图书馆的理事会就邀请一名有参政议政经验的企业家担任理事长,带动很多企业家热心图书馆事业,捐赠了很多图书等设备,很好地推动了图书馆事业的良性发展。

  “1+4”政策文件规定,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巫志南说,这一方面,东莞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例如长安有10多个艺术协会,可以为市民提供免费的培训、演出等文化服务,很好地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不过,目前文化非营利组织必须以培育为主,否则很难成长起来。

  因此,东莞要从开放领域、开放资源、明确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以及落实荣誉、职称等其他待遇入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培育文化非盈利组织。

  巫志南说,东莞还需要从以往的文化产品提供,转变为文化要素的提供,特别是扶持群众文化团队,发现和扶持群众文化能人,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物质条件,为群众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搭建群众展示才华的平台,提供必要的荣誉和奖励,从而支持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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