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我局在主体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东莞市佑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0家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上述企业涉嫌在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予以吊销。请上述企业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并向我局提供企业已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证明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我局将开展吊销程序,依法吊销上述主体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769-82010112,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8号一楼执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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