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凤岗容姐餐饮店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
东莞市凤岗容姐餐饮店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型号:60ml/罐,商标:上油,生产日期:2023-07-28),“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食用植物调和油450瓶,其中50瓶用于抽检,其余用于食材制作,无法召回 。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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