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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134号)
2024-03-11 11:27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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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3号)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4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凤岗志雄水产品店经营的白鲢鱼

  东莞市凤岗志雄水产品店经营的白鲢鱼(购进日期:2023-11-08),“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白鲢鱼。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白鲢鱼300公斤,除了5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二、东莞市沛盛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鳊鱼

  东莞市沛盛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鳊鱼(购进日期:2023-11-07),“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鳊鱼。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鳊鱼1.9公斤,均用于抽检,无法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三、东莞市凤岗文文水产品店经营的生鱼(乌鳢)

  东莞市凤岗文文水产品店经营的生鱼(乌鳢)(购进日期:2023-11-05),“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生鱼(乌鳢)。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生鱼(乌鳢)6.9公斤,除了2.6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四、东莞市凤岗红铭百货店经营的黄豆芽

  东莞市凤岗红铭百货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3-11-20),“6-苄基腺嘌呤(6-BA)”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黄豆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黄豆芽5公斤,其中3.508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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