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07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凤岗良佳汤粉店经营的河粉(淀粉制品)
东莞市凤岗良佳汤粉店经营的河粉(淀粉制品)(购进日期:2023-10-16),“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河粉(淀粉制品)。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河粉(淀粉制品)5公斤,其中2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东莞市凤岗御龙旭佳百货商行经营的人民好酒
东莞市凤岗御龙旭佳百货商行经营的人民好酒(商标:京虹门,规格型号:500ml/瓶,42%vol,生产日期:2018-11-11),“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人民好酒。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人民好酒24瓶,其中5瓶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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