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依法对以下申请人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拟核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相关许可事项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对被公示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分局提出。特此公告!
电话:87503337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2023年0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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