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我局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东莞三星袜子有限公司等250家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上述公司在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东莞三星袜子有限公司等250家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769-82010111,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8号一楼执法股)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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