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现将我镇2022年度防汛防旱防风行政责任人、中型水库和小(1)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三防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凤岗应急指挥中心(凤岗应急管理分局)值班电话:87501619。
特此通告。
附件:1.凤岗镇2022年度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
2.凤岗镇2022年度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凤岗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凤岗镇2022年度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
附件2
凤岗镇2022年度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中型、小(1)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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