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凤岗镇雁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地块(07-04)、07地块(07-09,10)调整及工业保护线调整草案。在报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凤岗南部雁田村东部,紧邻莞深交通大动脉东深公路和博深高速出入口。调整范围涉及雁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地块(07-04)、07地块(07-09,10)共2个图则,调整范围面积约59.68ha。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为道路调整、用地性质调整、规划指标调整、公共设施调整,规划控制条文修正、其他指标修正、工业保护线调整。
(一)道路调整:为加强东深公路两侧区域的交通联系,将怡安东路的宽度由30m、33.5m调整为36m、37.5m,增加下穿东深公路地下隧道控制线;由于局部涉及权属问题,局部段按虚线路进行预控。在调整后工业地块内新增1条24m宽的城市支路。
(二)用地性质调整:1、根据政府开发计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将07-09A、07-09C落实为一类工业用地;2、依据变电站及消防站选址,调整07-04B地块为供电用地、07-04A地块为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7-04D地块为防护绿地、 07-04C地块为预留建设用地。由于涉及部队和高速权属问题,将07-09G、07-09H地块落实为预留建设用地;3、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开发边界外且无建设用地规模地块落实非建设用地(E),涉及永农的地块在图则中落实永农图斑进行管控。
(三)规划指标调整:依据产业项目开发诉求,将07-09A、07-09C地块的容积率落实为3.0,其他规划指标按照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通则执行。依据变电站及消防站建设规范标准,落实07-04A地块容积率为1.5、建筑限高35m;07-04B容积率为1.0、建筑限高24m。
(四)公共设施调整: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对项目地块内原控规的高中用地进行异地置换腾挪,目前已同步启动凤岗镇天堂围片区及中心区控规片区调整,落实两处高中用地;新增1处变电站和消防站。
(五)规划控制条文修正:依据控规最新管控要求和项目开发建设新需求修正控规图则的控制条文。
(六)其他指标修正:依据控规最新管控要求修正图则内停车位及备注。
(七)工业保护线调整:结合控规调整方案提出工业保护线增补方案,工业保护线增补面积50公顷。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
四、公示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地块(07-04)、07地块(07-09,10)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凤岗镇城市展览馆;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广播电视。
五、凡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凤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ghs19@163.com,注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地块(07-04)、07地块(07-09,10)调整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686),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地块(07-04)、07地块(07-09,10)调整及工业保护线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757689。
附件:图纸.zip
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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