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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2024-06-06 12:07           来源: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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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调整范围北至滨河南路,南至龙平公路,东至规划一路,西至龙井路,总规模约23.06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将原控规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并落实三处预留建设用地。

  2、交通道路:规划新增一条15米城市支路,龙井路和规划一路采用26m规划虚线预控方式落实。

  3、公共设施:将幼儿园规模扩大至18班;将原控规30班小学+18班初中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同时新增一处公交首末站、一处体育活动场地、社会公共停车位(200个)、10kv开关站、公共厕所等附设设施。

  4、开发强度调整:项目开发的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5,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调整为5.11。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

  四、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凤岗镇城市展览馆。

  (三)东莞日报。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ghs19@163.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686),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凤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75768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凤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附件:01 202405调整前后控规用地图.pdf

  02 202405调整前后19-GTB-D14--D17,D19--D20.pdf

  03 202405调整前后官井头D08D12D13.pdf

  202403 调整前后指标对比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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