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调整范围北至滨河南路,南至龙平公路,东至规划一路,西至龙井路,总规模约23.06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将原控规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并落实三处预留建设用地。
2、交通道路:规划新增一条15米城市支路,龙井路和规划一路采用26m规划虚线预控方式落实。
3、公共设施:将幼儿园规模扩大至18班;将原控规30班小学+18班初中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同时新增一处公交首末站、一处体育活动场地、社会公共停车位(200个)、10kv开关站、公共厕所等附设设施。
4、开发强度调整:项目开发的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5,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调整为5.11。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6日。
四、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凤岗镇城市展览馆。
(三)东莞日报。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ghs19@163.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686),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2、D13、D14、D15、D16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凤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75768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凤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