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在资格审查环节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原公告约定的评审规则,首次比选作无效处理,需重新发布比选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军休所组织军休干部、军士赴韶关开展参观见学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90,0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整(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中各项支出的所有费用,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
(三)项目内容详见《项目用户需求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权(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4.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报价书(详细行程及费用明细);
(3)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等从业资质证明;
(4)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等;
(5)相关项目经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其它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参加比选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密封袋外注明比选供应商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26年6月15日17时30分)送达报价文件,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以报名材料送达签收日期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报价人放弃本项目的报价,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联系人:杨生
电话:0769-2233030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步步高小区竹苑23座一楼
东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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