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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规定对文件进行修订,现再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26年5月9日(星期六)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gyb66@163.com。
附件:1.《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
2.《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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