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塘厦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全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新向好。
一、地区生产总值情况
根据东莞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塘厦镇2026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为335.77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7343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28.5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06.45亿元。

二、工业发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塘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7.96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内资企业工业增加值115.60亿元,外资企业工业增加值42.36亿元。
五大支柱产业上半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03.32亿元。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57.35亿元,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增加值41.79亿元,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增加值2.18亿元,食品饮料加工业增加值0.71亿元,造纸及纸制品业增加值1.09亿元。
三、商贸业发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塘厦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34亿元,同比下降1.1%。限上批发业销售额97.23亿元,限上零售业销售额28.39亿元,限上住宿业营业额1.50亿元,限上餐饮业营业额3.05亿元。
四、建筑业发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塘厦镇建筑业总产值59.35亿元,同比下降7.9%。
五、服务业发展情况
1-5月塘厦镇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22.37亿元,同比下降1.5%,其中参与核算部分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22.18亿元,同比下降1.7%。
六、财政金融情况
6月末,塘厦镇本外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81.52亿元(按市人行返还口径,下同),同比下降3.7%。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65.33亿元,同比增长4.4%。
附注:
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 建筑业总产值统计范围为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4.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