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明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
2、采购编号:GDMZ-2026-005
3、项目投资金额:¥856800.00元。
4、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56800.00元
供应商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有分包情况的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磋商文件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明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C栋405室)。
9、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磋商文件每本人民币300元。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1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9室1号投标室。
14、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所有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会在中国东莞塘厦镇栏目(http://www.dg.gov.cn/tangxia/)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6、有关本次采购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7、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详细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居委会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9-87819013
1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C栋405室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0769-21661044
广东明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