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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效及考核标准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7-01-18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绩效的考核范围:有脱贫攻坚帮扶任务的党委和政府

2、考核内容:(1)脱贫成效。考核年度减贫任务完成,包括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减少、相对贫困村退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2)精准识别。考核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性、程序规范化、群众认可度等情况。(3)精准帮扶。考核相对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考核对驻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4)扶贫资金。依据《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重点考核各地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情况。(5)工作责任。考核扶贫政策措施制定落实,市县镇村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等情况。

3、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考核总分=省考核办抽查或委托地市对其定点帮扶村考核直接计分。

5、脱贫成效及表扬名单:2017210前,各地市、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的考核成绩及全省考核报告,由省考核办汇总后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经批复后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通报。

6、上年贫困退出信息:按上年相对贫困户实际退出户数进行张榜公示,并造册上报当地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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