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干〔2011〕3号
关于谭全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谭全河 兼任党委政法办主任、维稳及综治办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吴爱凡 兼任党委政法办常务副主任、维稳及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常务副主任;
姚志发 任党委政法办专职副主任、维稳及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免清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林均瑜 任党政办主任,免共青团清溪镇委书记职务;
钟锦堂 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免宣传教育办主任职务;
杨锦茹 任宣传教育办主任,免社会事务办主任职务;
殷子胜 免维稳及综治办主任职务;
殷伟文 免党政办主任职务;
李海花 免清溪镇人才服务站站长职务。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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