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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2025071101)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7-11 16:34 来源: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公示说明

    东莞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业主申请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南城街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莞市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4年7月8日

      增设时间:2022年12月6日(方案公示)-2025年6月20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

      申请人:东莞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

      业主代表:白胜昔/陈云清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00000元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陈云清/白胜昔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南城支行 

      银行账号:1600 9903 1343 88

  三、公示地点

      东莞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楼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南城街道办事处官方网站。

  四、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2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宏远社区居委会。

      2、邮寄地址:东莞市金丰路4号宏远金丰体育公园2层(邮编:523000)。

      3、宏远社区居委会咨询电话:0769-22819896。

      4、东莞市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69-22988511。

  七、相关说明

      1.有限反馈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2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限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资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东莞市南城金丰花园天景居9栋2单元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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