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城街道蛤地社区党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9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蛤地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街道党工委部署要求,深入对照检查,查纠自身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漏洞、短板弱项,制定务实管用整改措施。
蛤地社区“两委”班子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落实巡察整改打牢基础。
二、盯住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问题。一是根据街道关于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蛤地社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二是后续根据市(街道)出台相关采购指引或规定,从其执行。
(二)针对“违法建筑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并做好巡查记录,对违章建筑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二是对违建当事人进行宣传普法,教育劝导,努力化解拆违矛盾。三是对不听劝告的将报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三)针对“农用土地非农化仍有发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土地政策法规。二是提升城建国土工作业务水平,杜绝发生农用土地非农化。
(四)针对“现金坐支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对相关出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出纳人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现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使用规定。 二是责任人要重视和熟悉财经纪律,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的现象。
(五)针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一是对相关出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出纳人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现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使用规定。 二是责任人要重视和熟悉财经纪律,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现金支付制度规定执行,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
(六)针对“库存过夜现金超标”问题。一是对相关出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出纳人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现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使用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大额现金支出实行当日支取当日支出,不留存过夜。三是要求分管干部及财务人员每周最少1次对库存现金及现金使用进行例行检查。四是完成开通集体二维码收款账户工作,公寓管理费、水电费及社区停车费等收费实行扫码收款,落实日清月结。
(七)针对“集体物业监管不力”问题。一是社区干部和农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资产交易制度,加强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两委”干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集体物业监督能力。
(八)针对“应收款收款追收不力”问题。一是明确加强债权追收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债权追收责任人,减少坏账及集体资产流失的风险。二是针对应收未收款项,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采取催收,加大催收力度。三是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管理要求,继续落实债权管理工作,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九)针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方面,社区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城街道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支农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执行,从2023年7月1日起将所有上级下拨的财政支农资金转入财政支农账户专款专用,定期转出专户产生的利息,规范财政支农资金收支管理。另一方面,社区将压实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科学理财水平。同时,下一阶段计划邀请街道农资办相关工作人员到社区进行专项资金业务培训,要求社区“两委”干部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支农资金严格存入支农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十)针对“对外投资未按要求登记入账”问题。一是对涉及的对外投资项目全部已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账务处理,二是经民主决策及重大事项审查后,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终止两间公司合作关系,解除合同关系。下一阶段,计划按相关程序注销两间公司的营业执照。现已咨询街道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落实下属单位注销事宜。
(十一)针对“合同约定租赁期超法定期限”问题。针对各合同履约情况,据实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采取约谈协商的方式与承租方沟通,并动员村民代表、老干部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谈判、发挥驻村法律顾问法律指导作用,为谈判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已于2023年11月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详述法律后果及解决途径,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十二)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蛤地社区于2023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上通过自查自纠,汲取教训,下阶段社区一方面将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9〕18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另一方面,社区将加强人员培训,及时学习相关工程知识文件。同时,社区已通过咨询法律顾问制定合同模板,日后公开招标工程将按合同模板签订工程合同。
(十三)针对“未按图施工”问题。蛤地社区于2023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整改措施。关于蛤地市场改造项目未按图施工之一:档位钢架做法与图纸不符,已出具变更通知单、工程结算书,完善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关于现场没有建造水表井和倒流防止器问题,社区要求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结算书,根据图纸变更后的工程量及造价变化,已在工程结算书中核减工程款。下一阶段,社区将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9〕18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杜绝“未按图施工”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社区党委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社区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社区党委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社区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社区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蛤地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社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用党的自我革命助力蛤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028648;电子邮箱:305597715@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大新路138号(蛤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3082。
中国共产党蛤地社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