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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6-10-09 06:45: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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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684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6年

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东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5〕55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61号)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镇街、各单位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水平,引导各镇街、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评估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共84个(附件1)。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共33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单位网站(共40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单位网站(共11个)。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通过日常监测的方式,主要考评网站可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以及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情况,包括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财政信息、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统计信息、业务工作、公告公示、动态信息、重要会议、人事信息、专题专栏、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对网上办事大厅与公共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实用和易用情况。镇街政府门户网站还需重点考核村居服务,以及人口计生、民政事务、社会保障、住房管理、其它事务五大类事项服务情况。

(四)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咨询投诉、征集调查等互动渠道的建设情况和应用效果,政务微博、微信的开通情况及信息更新量,是否整理汇编常见问题以及更新维护保障情况。

(五)保障能力。主要是考评网站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安全防范以及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保障情况等情况。

(六)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受到宣传表彰、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权重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2016年7月下旬,组织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6年6月至9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月底将监测发现的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并限定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月计分,取各月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从2017年开始,网站考评每年的日常监测时间区间为上一年10月至本年度9月。

(三)自查自评。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

(四)年终考评。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并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6年11月,市电子政务办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电子政务办提出复核申请,市电子政务办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府办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网站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加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三)各镇街、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docx

附件2:考评指标及权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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