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清溪镇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补录名单公布。全镇共补录3802名学生获得二档民办学位补贴。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有关规定,清溪镇结合实际,开展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工作。根据《清溪镇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工作方案》中的录取办法,经过积分公示、复核以及去除已申领补贴名单,全镇共补录3802名学生获得二档民办学位补贴,其中小学2700名,初中1102名。
须特别说明的是,初中第1102名在第一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积分分数上有4人同分。根据《清溪镇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工作方案》中的录取办法,对4名同分申请人以第二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的积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顺延录取,选择社保年限积分最高分者录取,录满1102人。
据悉,本批次补录录取学生获得二档民办学位补贴,即小学3500元/生/学年和初中4500元/生/学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即扣除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后,每个小学生每个学期可领取学位补贴1115元,初中生每个学期可领取学位补贴1172.5元(如就读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低于该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以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