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清溪镇清溪雅苑镇属共有产权住房第二阶段配售申请人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书面向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一、清溪镇清溪雅苑镇属共有产权住房第二阶段配售选房人名单
详见附件。
二、现场参观安排(2025年6月28日-6月30日)
选房人可以前往项目现场参观样房,参观时间9:00-17:30。
三、选房具体安排(2025年7月3日)
请名单上的选房人于8: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01会议室参加现场选房,成功选房的申购人需现场签署选房确认书。未按时到达现场,视为放弃本次申购资格。
附件:清溪镇清溪雅苑镇属共有产权住房第二阶段配售选房人名单.pdf
备注: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406室),联系电话:87738333。
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