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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16001)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1-11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7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朱辉州蔬菜档出售的豆芽产品

  (一)东莞市清溪朱辉州蔬菜档出售的东莞市塘厦谢霞豆芽店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11月06日)产品,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及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及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豆芽。经调查,该素菜档共购进了上述“豆芽”25公斤,已全部售出(含抽样检验1.25公斤)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回收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企业如主动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企业具体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召回,再自行组织语言)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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