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4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富崴电子有限公司食堂销售的鸡肉(散装)
(一)东莞富崴电子有限公司食堂销售的鸡肉(规格:散装食品,购进日期:2019-8-14)产品,“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清溪姜成成海鲜档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线索,经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将该案移送东莞市公安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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