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39号),涉及我市清溪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粤渔港餐厅经营的沙白
(一)东莞市清溪粤渔港餐厅经营的沙白(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年8月19日),“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沙白”。经调查,该企业共购进了上述“沙白”2.5kg,销售了2.5kg(含抽样检验2.5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单位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