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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关于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通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2-07

  根据《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1年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东卫函〔2021〕15号)和《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东卫函〔2021〕120号)的文件精神,2021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按77元/人/年配套,清溪镇常住人口31.37万人,2021年度预算资金24,154,900元,实际总支出21,961,475.26元,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达到90.92%,符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90%以上使用率要求。

  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包括: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管理;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0、卫生监督协管;11、中医健康管理服务;12、结核病健康管理;项目使用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


  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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