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数33,448,780元,实际发放33,312,400元。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21〕123号),我镇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小学阶段发放19,882人,共发放22,864,300元,中央、省与镇财政各承担50%,即中央、省财政承担11,432,150元,镇财政承担11,432,150元;初中阶段发放5,358人,共发放10,448,100元,中央、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45%,镇财政承担5%,即中央、省财政承担5,224,050元,市财政承担4,701,645元,镇财政承担522,405元。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