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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皇村总支部委员会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8-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青皇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青皇村党总支于2023年2月10日与13日分别召开了村组干部、监事会、财务人员专项会议,针对《关于专项巡察清溪镇青皇村党总支的反馈问题清单》的整改措施,对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深层剖析。青皇村党总支书记张敏惠在会上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把巡察反馈问题弄清楚、搞透彻,明确努力方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排查整改,做到不缩小、不放大,认真细致全面地落实整改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涉及长期问题,需进行常态化监管的,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梳理整改工作进度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倒排时间节点,集中资源力量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对照整改方案,深入查漏补缺、迅速完善到位,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审核。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内容,让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市“三农”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等的重要性,同时根据党员干部工作需要和工作实际,加强乡村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知识,开拓视野,扩展知识面。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和集中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特别是坚持自学,激励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通过党组织书记授党课、集中观看学习视频、交流研讨会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培训。三是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主动下基层、走访群众。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互相促进,更好地帮群众解决问题。

  2.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闲置”的问题,一是已用今年1月份治安监控支出申请支农闲置资金。二是计划利用今年的1-12月养老保险支出,2022年2-12月治安监控支出,2023年绿化管理费。三是剩余闲置资金,届时如有符合使用项目再进行申请。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3.针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的问题,召开青皇村“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及学习会议,讨论巡察反馈的问题并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今后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后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士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并报镇作重大事项审查。

  4.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召开青皇村“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及学习会议,讨论巡察反馈的问题并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规定,青皇村将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后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量变更均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确保需表决的事项不遗漏。

  5.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于2022年10月份起财务公开已按要求公布齐全,今后将严格执行市、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版式标准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公布程序规范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及时上墙公布财务资料。

  6.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召开青皇村“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及学习会议,讨论巡察反馈的问题并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目前已按《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监事会参与工程项目议价会议。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已完善固定资产实地盘点、资产粘贴标签、固定资产卡片的制作工作。今后将严格执行市、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实地盘点,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对除道路类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粘贴标签,以便日常管理及盘点清查。

  8.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通过协商收回部分应收款并制定还款计划,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进行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后上报农资审批作坏账处理,计入其他支出。

  9.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支农账户账目处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科目结转工作,确保支农专户余额与专项应付款余额相符。 目前已对支农账户已支出但未结转专项应付款进行了结转,支农专户余额与专项应付款余额相符。

  10.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召开青皇村“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及学习会议,讨论巡察反馈的问题并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在配建工程项目中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

  11.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召开青皇村“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及学习会议,对相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今后将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履行建设工程质保资料监管责任,并将相关资料移档案室保管,确保工程项目质保资料齐全、规范。

  12.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召开青皇村“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及学习会议,对相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今后将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建设工程完工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并将相关资料移档案室保管,确保工程验收及时。

  13.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召集村、组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对于超过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已杜绝大额现金支出。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现金管理规定,集体款项必须存入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支付给外单位的零星支出应在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

  14.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召集村、组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规范现金管理,对于超过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已杜绝大额现金支出。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现金管理规定,集体款项必须存入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支付给外单位的零星支出应在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

  15.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召集村、组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规范现金管理,对于超过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已杜绝大额现金支出。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现金管理规定,集体款项必须存入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支付给外单位的零星支出应在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巡察组对青皇村党总支反馈的问题,今后注重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巩固整改长效机制。经过集中整改,青皇村党总支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成果。接下来,青皇村党总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青皇村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三)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持之以恒深入改,着力在"长""常"上功夫,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统筹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发展。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的强大动力,为实现“两个定位,建设幸福美丽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7327788;电子邮箱:1582012656@qq.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南路71号财务室;邮政编码:523650


  中共青皇总支部委员会

  2023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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