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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乡村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8-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九乡村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以讲政治的高度,提升对巡察重要意义的认识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认真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制度,从严要求,从严监督,确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为此,九乡村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不规范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

  (二)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一是压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九乡村党委书记将带领村全体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二是明责履责尽责,有力有方有效,拿出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担好整改工作责任,加强对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三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自觉达到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用好权力,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

  (三)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整改跟踪力度九乡村党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秉着不折不扣予以落实的决心和态度,确保巡察的反馈清单问题和要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将党组织整改落实、书记组织落实的情况报告上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针对每一个问题,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领导,写清楚整改措施及成效以及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等方面情况。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及财务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1中央一号文、《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2023中央一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二是九乡村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村“两委”干部、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形成长效机制,在定期工作会议中组织学习“三农”工作相关精神长期坚持

  2.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闲置”的问题,一是申请转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支付高标准农田路清理水沟和打杀草剂费用。二是使用农保区补助资金用于翻新改造财务公布栏。三是申请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预算,待完成招投标后实施为做好增资扩产,计划将剩余的农保区补助资金用于购买厂房,争取在2023年底完成。

  3.针对“定点帮扶资金申请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定点帮扶资金的相关规定,并形成长效机制,在工作会议中定期学习。二是计划将九乡村2021年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升级项目申报为2020年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有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符合定点帮扶资金的使用要求,九乡向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申报在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批,且该工程已完成招标确标并签订合同,待工程式施工后便可凭相关资料申请使用支农资金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4.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补充议题,并做好会议纪要。二是召开班子会议学习《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清溪镇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四会”权限定界的工作指引》等文件规范村集体经济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的要求。

  5.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起每月上墙公开已补充公开《村(社区)聘用人员补贴工资情况公布表》。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完善财务公开的事项,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东农资办[2021]3号)的有关规定,完善财务公开信息,也继续坚持做好上墙公布资料复印留底,确保财务公开档案完整性。

  6.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从2022年9月起,50万元以下工程议价会议均有监事会成员、会计人员列席签名。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工作的事项按以下要求落实,即监事会成员和会计人员须要列席工程项目议价会议,会计人员另外须要列席非工程的经济活动项目会议,只有部分的政务会议视情况只需村“两委”干部和理事会成员参会按规章要求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工作。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成制作固定资产台账,并根据台账制作了固定资产卡片,制作了固定资产标签并粘贴。二是对完工工程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三是盘点固定资产,对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审查,在2023年5月已做账务处理。

  8.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一是收回7项应收款的部分,合计385.05万元;二是清理32项于错账坏账的应收款,合计289.2万元;三是剩余未能收回且不属于错账坏账的应收款,合计228.12万元,内容是3项竹树下小组应负担的历年社保费、3项大稔布小组应负担的历年社保费、9项村民借款欠款。对于还未收回的应收款,一是对于贫困的竹树下小组给予帮扶,暂不追收,只要求竹树下小组承认欠款,待其经济好转时再归还经联社;二是对于大稔布小组,由于其今年资金不足偿还经联社,要求其在2024年内归还剩余欠款;三是对于村民的借款欠款,已与各小组分社沟通,约定从明年开始从其股东分红中扣减,以逐步偿还欠款

  9.针对“支农资金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检查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的支农资金转出凭证,以及结转专项应付款的凭证,已补充附录相关支农资金使用审查表。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规范支农资金账务管理的事项,会计人员要遵循《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支农资金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指示,规范支农资金账务管理,明确资金范围,专款专户专用,在支农资金转入转出同时做好相应明细科目的核算和凭证附件材料存档。

  10.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对反馈问题清单指出的未明确时间的内容根据对应的前后文件推算当时的签订时间,补填写以便日后查阅。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从严管理明确记录合同时间的事项,严格要求所有合同(合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劳务、采购等)都要明确记录签订时间,合同项目负责人要自己把关,因合同签订时间未明确造成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于工程合同存在施工工期起止时间、完工后质量保修期限、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验收时间、结算时间的,都要明确记录。

  11.针对“对外发生经济活动未签订合同”的问题,一是从2022年1月起,费用2万元(含)以上的对外发生经济活动均签订合同。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规范九乡村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签订合同方案的事项,拟定费用2万元(含)以上的对外经济活动均需要签订合同其中合同价10万元(不含)以下的,且非专项、非政策指导工作的对外经济活动合同,原件可以直接附录在会计凭证中作为附件;其他所有对外经济活动合同,原件须要交档案室存档。

  12.针对“工程款支付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作工程付款呈批表及工程进度资料附录到对应工程款支出凭证。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从严管理工程支付审批手续的事项,工程付款时,付款凭证要做齐全附件,包含付款呈批表、合同、工程进度资料(进度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如使用支农资金付款的,还须附录支农资金使用审查表。

  13.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规范九乡村工程质量保证方案的事项,表决决定今后除全款由财政资金支付的工程外(因为全款由财政资金支付的工程需要发票方可做财政资金使用审查手续,若扣留质量保证金则无法当年及时申请财政资金使用),合同价15万元(含)以上的,施工内容为基建、装修、修缮、临时搭建、设备设施建设的工程在签订合同中列入质量保证金条款,在工程结算时扣留总合同工程款的3%或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再支付最后的工程款。全款由财政资金支付的工程,无论金额大小,均须要实行监理,由监理单位代行工程质量保证工作。

  14.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规范九乡村工程监理实行方案的事项,表决决定今后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外,施工内容为基建、装修、修缮、临时搭建、设备设施建设的工程,合同价50万元(含)以上的,或合同价50万元(不含)以下但容易潜在安全隐患可能性的(例如:桥梁建设或维护、建筑搭建加建钢架铁皮等),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职责;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或弥补支出的,无论金额多少,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职责;其他合同价5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村组自行成立的监理小组代行监理职责。

  15.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一是对于完工工程及时验收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问题的事项,加强把关工程管理,明确工程要有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验收时间,严格要求工程竣工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16.针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的问题,一是对完工工程及时组织验收结算二是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问题的事项,加强把关工程管理,严格要求工程验收后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

  17.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坐支现金问题的事项,今后继续长期坚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指示,严格把关财务现金管理,杜绝坐支现金问题。

  18.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的事项,为更完善地整改,村组出纳在重新录入单据时,要注意账面单据排序,及时使用平台功能调整单据顺序,避免因排序问题造成的账面库存现金超额过夜假象发生。经本次巡察问题整改,今后继续长期坚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指示,严格把关财务现金管理,杜绝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

  19.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的事项,今后继续长期坚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指示,严格把关财务现金管理,杜绝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九乡村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清单和要求,从严从实、积极主动、务实担当、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

  (二)九乡村党委将建立健全整改的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当前稳中有进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巩固整改成果,凝心聚力把巡察成果和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提升九乡村各项工作发展的助力和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7731234;电子邮箱:391499214@qq.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东风路192号九乡村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九乡村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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