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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利村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8-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大利村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利村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市委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大利村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等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坚决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大利村党委坚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迅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育培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月以来,先后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等会议共10次,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切实担起具体整改责任,主动认领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深入抓,全村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要求。大利村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根据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在逐条逐项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意见都改到位、改彻底。

  (四)强化督查问效,确保真改实改。大利村党委坚持以强有力的督查检查推进整改工作,建立了督导工作机制,成立了督导检查工作组,切实严肃整改纪律、严格整改标准,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领导班子“三农”工作相关精神学习长效机制,每周学习历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市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二是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三农”工作相关精神。三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党课形式,针对性地补学和巩固2019年中央一号文、《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三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闲置”的问题,一是加强与镇农林水务局和镇农资办沟通协调,由农林水务局指导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的使用方式,合理运用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二是加强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三是大利村已向主管部门申请2019年至2021年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用于弥补购买厂房余款。

  3.针对“非经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与镇农林水务局和镇农资办沟通协调,由农林水务局指导非经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方式,合理运用非经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二是加强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三是大利村从2023年2月份起按要求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

  4.针对“苗木扶持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与镇农林水务局和镇农资办沟通协调,由农林水务局指导苗木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式,合理运用苗木扶持补助资金。二是加强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并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后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均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并报镇作重大事项审查。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5.针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今后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均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并报镇作重大事项审查。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审查长效机制,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做好重大事项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

  6.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今后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均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并报镇作重大事项审查。二是建立招标程序长效机制,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做好招标程序工作,工程类需通过镇进行招标的事项,已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三是加强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

  7.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今后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量变更均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二是建立民主决策程序长效机制,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做好民主决策程序工作。三是加强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

  8.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从2022年9月份起,财务公开已按要求公布齐全,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版式标准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公布程序规范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及时上墙公布财务资料。

  9.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目前已补充完善2021年3月民主监督记录簿。二是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从2023年1月份起按《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组织监事会参与工程项目议价会议。

  10.针对“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利村已于2023年2月份按要求做好会计科目核算调整,以经联社为主体将鹿湖东路167号厂房购置款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账目虚增情况,同时为扶持村小组集体经济发展,该厂房因累计折旧所产生的费用由大利村全额承担。

  1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购入固定资产标签专用打印设备用于制作标签卡并在资产上做好标贴。二是已于2月底将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禄树公园升级改造完成结转。

  12.针对“资产交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执行《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条规定,集体资产交易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二是自2022年9月巡察至今,大利村的厂房续约,已全部提交平台交易,其中对与东莞市鸿源塑胶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签订场地租赁续约合同未上平台交易的问题,合同到期后该项目将重新上平台进行交易。

  13.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对于巡察发现账龄超3年的应收款,自2022年9月以来,追回2笔。接下来大利村将按规定程序批准清理坏账12笔。剩余15笔中通过诉讼程序处理2笔;通过调账处理8笔;与小组签订确认书1笔;与村民签订还款承诺书3笔;余下1笔村民土地证费是村委会代村民统一办理土地证垫付的费用,待村民取证时向村民收回。

  14.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逐步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支农资金,2023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申请使用。申请使用后,“专项应付款”科目余额与“财政支农资金”账户余额剔除利息收入后账账相符,

  15.针对“合同履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合同履行执行相关规定的学习。二是对于东莞市宏利印刷有限公司合同履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大利村已与对方达成共识,2022年12月东莞市宏利印刷有限公司按合同递增金额缴交2022年1至12月管理费6.39万元,并于2023年2月份交清合同递增金额6.36万元。

  16.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自2022年9月至今,大利村签订的所有合同均有按照规定明确签订时间、施工工期起止时间、明确完工后质量保修期限等。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市、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条款应当规范、清晰的规定。

  17.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召开会议对相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并将相关资料移档案室保管。

  18.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召开会议对相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履行建设工程质保资料监管责任,并将相关资料移档案室保管。

  19.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大利村及时组织禄树村小组雨污分流接驳工程等工程完成验收。

  20.针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要求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工程结算相关工作。二是大利村香元埔村小组雨污分流接驳工程等工程已完成验收并进行工程结算。

  21.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支出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纳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法规有关现金管理规定,集体款项必须存入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支付给外单位的零星支出应在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2023年以来已不存在坐支现金现象。

  22.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库存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纳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法规有关现金管理规定,集体款项必须存入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白条抵库、坐支、挪用、公款私存,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支付给外单位的零星支出应在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2023年以来已不存在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现象。

  23.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出现大额现金支出现象,主要是因为下属得庆公司开具发票是门前代开,所产生的税金无法精准计算,因此只能以现金的形式存入得庆公司银行账户代扣,目前已跟代理记账公司沟通,自2023年1月起购买发票自行开具,税金按季申报后再支付,将不再出现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大利村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和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始兴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巡视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推进的重要政治任务,毫不松懈扛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紧盯,一抓到底,全面整改到位,确保落地见效。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加以改进完善,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10810;电子邮箱:114757106@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东环路1号;邮政编码:523648


  中共大利村委员会

  2023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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