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清溪城管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黑气”行动。
8月16日上午,清溪城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清厦村查处一宗涉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行为,现场暂扣一批液化石油气钢瓶,并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文书,后续作进一步处理。
清溪城管部门提醒,“黑气”经营者常在居民区设秘密瓶库,无安全设施和安全间距,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黑气”往往存在重量不足、质量低劣,钢瓶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验等问题。广大市民应到正规石油气公司购买石油气,切勿购买使用来历不明的“黑气”。
接下来,清溪城管部门将强化对燃气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常态化执法,重拳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贮存、售卖“黑气”行为,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