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9月,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笔者从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了解到,截至9月30日,清溪镇应急管理系统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7481家次,排查隐患13468项,共立案查处32宗(其中简易程序19宗),共处罚款70.67万元。
今年1至9月,清溪镇应急管理系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把监管执法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全过程,取得一定成效。
结合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五大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牵头制定了18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灵活强化了复工复产、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重点风险防范,强化了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散乱差等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监管。
同时,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今年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莞邑(万里)行”活动,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为确保行动组织有力,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设立4个行动小组,实行分片执法监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各村(社区)和企业,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期间,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小题大做”,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积极开“安全生产啄木鸟”“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通过“查隐患”来“促整改”,加大违法企业的整治力度。截至9月30日,清溪镇应急管理系统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7481家次,排查隐患13468项,共立案查处32宗(其中简易程序19宗),共处罚款70.67万元。
接下来,清溪镇应急管理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担当,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努力为清溪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强镇、大湾区宜居生态新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