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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安全生产“体检”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11

  为筑牢我镇安全生产根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清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清溪镇安全生产领域五大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要求,我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体检”。8月1日至8月31日,共巡查企业153家,立案3宗,简易处罚6宗,经济处罚6.54万元。

  从执法人员的反馈情况来看,企业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生产车间部分出口堆放货物、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侥幸心理凸显、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

  在东莞市前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予以10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在东莞永佳辉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上行为已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30000元行政处罚。

  在东莞钛升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部分出口堆放货物,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给予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清溪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还在对东莞市广盈印刷有限公司、东莞市尚铭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卓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旺博精密五金模具、东莞市鑫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金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管理问题。鉴于违法行为可能造成后果较轻微、企业整改意识较强,执法人员采取简易程序予以罚款,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强监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以及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加强群众监督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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