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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8-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清溪镇委员会(以下简称“清溪镇党委”)罗马村、长山头村、荔横村、浮岗村、松岗村、上元村、重河村、居民社区、三星村、清厦村、铁松村、铁场村、九乡村、大埔村、大利村、渔樑围村、青皇村、厦坭村、土桥村、谢坑村、三中村二十一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清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清溪镇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动员部署、第一时间深入查摆、第一时间推进落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行动上,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清溪镇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23年2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各项问题,从主观上找原因,从思想上找差距,从责任上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制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溪镇委情况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形成上下贯通专项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约谈,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专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镇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担负起牵头领导的责任,督促承办部门对照巡察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四)推动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逐项落实问题整改,又着力对普遍性问题建章立制,制定《关于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2022年清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57项,进一步推动清溪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仍需加强

  1.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的标准,认真梳理,一次不漏2023年以来,对标市委常委会会议,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2次。二是健全宣讲制度。凡是市委要求宣讲的会议精神,均不折不扣制定宣讲方案,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各自联系村(社区)开展宣讲。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单位、挂点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和领学督学。三是改进学习制度。严格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保证半天以上时间,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不插入任何事项议题2023年以来,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开展了6次专题学习,均与党委会分开,为期均为半天。

  (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有差距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结合现行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修订《中国共产党清溪镇党委会议工作规则》,新制定《清溪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决策原则,细化优化“三重一大”等议事范围。

  3.针对讨论干部会议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讨论干部会议程序,在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时,征求纪委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实行纪委书记、分管镇领导在意见上签字制度。

  4.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无法追溯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对会议记录的重视度,设立相对固定的专门记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全程负责党委会议记录、纪要、请示事项复函等起草工作,确保内容详实、紧密衔接、整体一致。二是规范工作记录。会议安排两个以上记录人,会后结合各自记录情况,统一整理记录逐一反映每个参会领导的意见观点,明确最终决策结果,方便随时追溯民主决策过程。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不到位

  5.针对城市更新推动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工改工”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由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城市更新专题研讨会并到现场踏勘,全盘统筹谋划我镇“工改工”工作。二是由城市更新中心积极下沉到社区、企业开展动员工作,对有意向进行工改的企业提供详细的政策、材料编报咨询及指导2022年,我镇超额完成市下发的600亩的年度任务,同时积极谋划推进的大利明门厂“工改工”项目。

  6.针对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滞后的问题一是服务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梳理重大项目问题清单台账,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市重大项目,邀请市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团队到清溪镇开展政策宣导、业务培训,组织企业参加重大项目施工报建业务培训,着力破解项目进度滞后的难点问题。二是履约监管。探索健全项目投产达效等监管措施,定期跟踪项目进展,通过座谈、走访、约谈提醒等形式督促项目加快建设,促进在建项目履约施工建设,全力保障项目按计划投产。三是增补项目。推动职能部门加强工作交流,扩充全镇重大项目储备项目库,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协调推动项目,年内适时增补一批重大项目,增强项目投资后劲。2023年1-6月重大项目投资较去年同比增长30%;今年计划开工的6宗项目已全部完成供地。

  7.针对“2019年以来,镇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其中2019年引进超千万美元项目宗数完成率仅为40%”的问题一是明确方向。明确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3个重点产业方向和15个部门招引领域,制定年度外出精准招商计划和工作指引。二是分解任务。举办高质量发展招商大会,制定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将全镇2023年的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至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落实到具体行业、对口部门和人员,抓好招商引资任务落实。三是定期通报。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群团机关组建专责招商团队,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和通报机制,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营造“比学赶超”招商氛围。2023年,全镇1-5月共引进5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154宗,协议投资同比增长64.4%。2023年2月14日在全市率先举办高质量发展招商大会,得到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1-6月共赴外市招商11次,走访企业30家,其中镇主要领导带队赴外市招商5次,共走访19家企业。

  8.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督导铁场村解决乡村振兴工程导致管道堵塞问题。加强铁场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尾水用于绿化灌溉,防止尾水直排入河。论证将铁场村与市政污水管网联通的方案,以彻底解决尾水排入饮用水源的风险问题。目前已解决管道堵塞问题,同时加强一体化处理站尾水管理。二是根据龙眼坑水库不属饮用水源水库,经论证认为无必要敷设永久性管网收集污水的实际情况,推进中止承包合同,确保无生活污水排入水库。目前已召开龙眼坑水库整改协调会,经协调,承包方同意整改,生活污水不再排入水库。

  (四)安全红线意识树得不牢

  9.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压而不实的问题一是将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纳入镇党委会议议事决策的范围,每月至少听取1次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突出问题。2023年以来,镇党委会议已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2次,共14项议题,平均每月听取2次。二是制定《清溪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21个村(社区)开展考核。印发《清溪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完成2022年度考核工作,并向全镇通报考核结果。

  10.针对“防灭火项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统筹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编制了《清溪镇消防“十四五”规划》,将消防救援基础建设工程按照选址建站、配齐车辆装备两步走,计划于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5分钟灭火圈。二是将消防救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将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等规划重大项目纳入政府建设项目库;同时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项目用地。三是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编制《清溪镇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调查报告》以及森林火灾重点隐患分布图等资料,有效推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

  11.针对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组织食药安办成员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促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整治。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小作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监督和应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大型餐饮单位、企业饭堂、单位食堂等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共治共享。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开展“九号查酒”“一起查餐厅”网络直播行动,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五是加强官方兽医工作的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压实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主体责任和业务人员监督责任。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与官方兽医签订《清溪镇2023年度官方兽医目标管理责任书》。

  12.针对水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水库偏远,巡查App系统经常发生信号故障无相关记录的问题,通过完善纸质版台账记录,结合水库巡查App确保巡查记录不遗漏。目前已完善纸质台账记录,同时加强水库巡查App管理,确保巡查记录完整,并已启动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工作。二是水库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成风险评估研判工作整改。三是对冷水坑水库安全进行加固工程,并解决弃土堆放、涵管堵塞等问题。四是严格按照最新划定的水库管理红线范围,在水库红线范围内加强巡查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等违法建筑行为的管理工作。已严格按照水库红线范围落实加强巡查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等违法建筑行为的管理工作。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存不足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制定《中共清溪镇委关于印发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的通知》,明确专题部署和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要求。召开了清溪镇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围绕会议议题分析研判,交流发言,会后形成工作台账;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党委书记已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制定《清溪镇进一步加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措施》,更新检查考核指标,明确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5.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成立行业管理组,加强对我镇文化市场监管。目前已建立清溪镇网吧、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台账,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新。二是对我镇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场所进行检查和走访慰问。三是制定《清溪镇户外广告巡查工作机制》,推进清溪镇户外广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清溪镇户外广告登记台账》,加强对户外广告管理。

  (六)统筹落实保密工作不到位

  16.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将应纳未纳的相关人员纳入涉密人员范畴,并对涉密人员进行审查。二是对涉密级别为重要的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复审,确保有效掌握我镇涉密人员信息。

  17.针对定密管理不严谨的问题一是立即查漏补缺,对未定密文件进行定密。二是加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派生定密的文件,严格按照定密管理流程进行定密,同时规范做好涉密文件起草标密工作。

  18.针对保密管理存在严重过失的问题一是依法惩戒。除对涉事当事人进行诫勉处理外,同时对当事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的镇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全镇涉密计算机进行了体检。二是组织通报。对相关案事件在全镇范围通报,引以为戒。三是以案促改。开展泄密隐患大排查,堵塞漏洞。四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培训,提升涉密人员业务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分别开展了线上及线下涉密人员培训,对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文件处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讲解,提升了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能力水平

  (七)对接融入深圳的机制和产业平台建设不够有力

  19.针对对接融入深圳总体规划缺失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清溪镇关于对接和融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针对平台建设力度仍需加强的问题一是组建专班。成立工作组专门开展专项拆迁安置工作,由挂点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二是跟踪进展。定期跟踪项目进展,通过座谈、走访、约谈提醒等形式督促项目履约施工建设,按计划落实年度投资工作。三是宣传引导。定期研究拆迁安置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拆迁安置洽谈工作,做好法律宣传、宣传引导工作。

  (八)公共服务保障工作仍存短板

  21.针对统筹医疗卫生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清溪医院新院项目进度。组织了规划、自然资源、资源收储、卫健及清溪医院等单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清溪医院扩建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二是督促康华医疗·清溪分院项目加快建设。加强与康华医疗集团的沟通,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安排专人每两周跟进收集一次工作进度情况,确保工程如期进行。三是鼓励社会面举办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审核流程,在法定时限完成医师注册及医疗机构申办审核流程,增加医护注册人数。

  22.针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仍存不足的问题通过把民办幼儿园转制成集体办幼儿园增加学前公办学位,并将清溪骄阳幼儿园成功转制成清溪镇罗马第一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360个。

  23.针对统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提升基层末端执行力的若干意见》(东机编〔2023〕2号)文件要求,立刻开展调整委员会成员工作,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已发文调整完毕从2023年起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同年3月召开了第一季度联席会议第二季度情况。二是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将相关部门部分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完成税务分局办税大厅业务住建局业务及审批后台全进驻政务中心,在政务中心设立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并配置了公安、税务、“莞家政务”自助机等13台设备,实现24小时“不打烊”业务办理服务。

  24.针对文化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的问题一是加快城市阅读驿站的建设。已建成1个城市阅读驿站(泉鸣山居),填补我镇城市驿站的空白。2023年计划建成2个,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预计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到2026年,全镇建成阅读驿站8个。二是加大人均藏书量的投入。镇图书馆共有图书11.4万册,每年递增10%,图书馆每年新增不少于1万册的图书。同时,新建绘本馆1个,增加图书1.2万册。三是加快推进清溪镇博物图书馆建设,制订《清溪镇博物图书馆建设工作计划》,争取2026年底竣工。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和建筑面积不达标的问题,更好满足群众高品质文化需求,助力清溪文化大镇建设。

  (九)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仍需加强

  25.针对以考核促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以“扫干净、摆整齐”为目标,“翻箱倒柜”式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黑点盲区整治工作。二是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实施明改暗渠、路面硬底化、四小园、围挡等措施,解决卫生死角等问题。三是加强道路冲洗清洗、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维护。四是开展市容环境“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整治,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是推动“门前三包”和小微执法。六是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提升绿化管养水平,强化沟通联动机制,立行立改,提升工作效率。七是加强市政道路(包括各村道)排查整治工作。八是建全完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通过顶格罚款、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九是通过调整我镇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施方案,加强规范环卫管理工作。十是通过落实片长负责制和分片下沉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抓实环境卫生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市城管委办城市精细化管理“最脏乱差”区域“回头看”情况的通报,全镇5个村“脏乱差”现象区域现场整改到位,给予摘帽脱黑。

  26.针对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实行挂图作战。制定全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每个市场升级改造方向、计划施工和完工时间,倒排工期,每周更新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强化督促考核。将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项目,督促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专班力量,加大对市场开办方督促力度;对于升级改造进展缓慢、既不愿意升级改造又不愿意关停转型的市场,约谈村(社区)和市场开办方。三是加快资金补贴。对于已经完成升级改造并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加快市镇财资助补贴工作进度,提高市场开办方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已完成谢坑市场、罗马市场、浮岗市场、铁松市场、三中市场升级改造,上元市场已完成转型升级,其中谢坑市场和罗马市场已通过市专班验收。

  27.针对镇容镇貌仍有提升空间的问题一是调整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率,以此增加清溪公园绿化带清扫养护力度。二是清溪公园人行道及河道护栏损坏中心区鹿鸣路桥护栏损坏问题已按计划进行修复。三是加强常态化管理,增加巡查、站岗执勤频次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松岗路、上元路区域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评比1次、部门与村(社区)联合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及小微执法,依托“城管片长制”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月评比以及小微执法,压实沿街商铺门店等责任。

  (十)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28.针对传达学习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缺失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从2023年起全面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充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加自觉完善新举措、展现新担当。在今年第一、第二次党委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学习,更加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成果转化为推动清溪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29.针对廉政建设工作研判不深不实的问题把召开年度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促使各党组织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为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召开清溪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共同研究部署2023年清溪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阅《2023年清溪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镇党委、镇纪委贯彻落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清溪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的报告》认真总结近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3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成员职责存在真空期的问题及时更新情况。明确专人负责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清溪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更新工作,在日后工作中根据领导职务调整分工情况及时更新。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已调整并正式发文。同时,《清溪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根据镇领导班子的分工调整更新。

  (十一)纪委履职仍存差距

  31.针对纪律处分执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推动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加强党建工作办、农资、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和反馈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规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处理情况的工作流程,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要背书签字,有迹可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32.针对廉洁文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廉政文化宣传。充分运用行政办事中心、村(社区)资源,设置党风廉政宣传专栏,在公共区域悬挂廉洁文化宣传画报,开展常态化、形象化、立体化的清廉文化宣传,强化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十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

  33.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法定程序实施采购活动,从严把控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预防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风险的防范措施。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将政府采购纳入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中,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预算单位进行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经过整改,各预算单位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采购主体人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23年以来,29个预算单位49个政府采购项目均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4.针对镇属企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廉政建设教育。由分管领导通知向镇属企业上一次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二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清溪控股集团已启动制度汇编,统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企业管理行为。三是规范资产交易行为。督促镇属企业严格按照《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资产交易,对于未按规定进行交易的物业进行限时整改。四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由镇资产管理中心在物业出租合同到期前3个月书面提醒清溪控股集团,做好相关物业提交平台交易或上报镇政府审批工作。五是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由清溪控股集团制《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订立依据、交易方式、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审批、跟踪执行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登记管理,并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及时发现漏洞,确保对外经济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未按规定进入平台交易或未报镇政府审批的69宗经营性物业,已全部整改完成镇属企业进一步加强镇属物业出租以及合同管理,从制度建立、操作流程、组织实施等环节进行规范,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35.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相关文件规范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实现工程管理标准化。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图审查,最大限度降低因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及技术审查不够深而造成工程变更的发生。三是对于设计费超标问题,由项目主管单位与设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规定完成合同备案。对2018年5月以来,存在设计费超标的3项工程,已由项目主管单位与设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重新核算的设计费进行核算,针对未进行结算的3个项目,将根据重新核算的设计费进行结算。四是对于未执行变更审批程序问题,按照《关于印发<清溪镇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项目变更及签证程序关,制定了《清溪镇工程建设中心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细化工程变更包括组织论证、决策与执行等的全过程管理。五是对于违规变更导致财政资金损失问题,已由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对造成资金损失的责任人开展教育,并加强工程培训管理。2023年以来,各项目均严格按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未发现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十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36.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对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清溪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18〕30号)文件要求。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是加强公务接待监督。继续把接待费纳入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中,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预算单位进行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抓实改。2023年以来,无再出现无公函和现金接待的情况。

  37.针对公务卡结算实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已制定并印发《镇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至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结算内容进行规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由财政分局牵头开展数字财政系统公务卡业务培训班,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线上培训。三是严格结算报销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务卡结算和报销程序,引导和督促单位正确使用公务卡进行线下刷卡支付和线上网络支付,形成主动自觉用卡的氛围。四是实现公务卡结算全覆盖。对所有预算单位、所有在职人员、规定支出项目的全覆盖,及时办理申领和注销手续,并维护到数字财政系统。涉及的18个单位严格按照清溪镇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对本单位2022年之前无公函和现金接待的情况逐一进行了落实整改并整改完毕。全镇各预算单位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的观念和习惯得到较大改变。公务卡结算已取代现金支付,规范了公务支出。

  38.针对大额现金支出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制定《现金管理办法》,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清溪控股集团已统一制定印发了《现金管理办法》,要求各镇属企业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明确使用现金支出不得超过1000元/笔,1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二是明确要求。组织召开各镇属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会议,明确财务管理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控股集团已组织召开了各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会议,严格明确日后若出现大额现金支出情况,将拒绝报账,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已签订承诺书。三是加强检查。不定期检查集团内各企业现金使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目前,清溪控股集团及下属公司均无发现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十四)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规范

  39.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政策,规范开展推荐考察程序,2023年以来,我镇有关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时,均做好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的相关记录,制作集体面谈记录表、集体面谈核实情况表,确保重要环节落实到位,保证有据可依。

  40.针对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学习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对涉及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1.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审核把关工作不严的问题一是完善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审批,增加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名,核实每个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表备注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提拔任用程序规范化。二是深入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在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时,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纪委书记、分管镇领导在意见上签字制度,将防止“带病提拔”责任落实到人。现我镇有关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均严格落实廉政意见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签字“双签字”。

  (十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44.针对党建工作镇党委示范带头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召开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内容。二是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结合分管领域特点、挂点村(社区)特色制定专题党课课件,到分管部门单位、挂点村(社区)讲专题党课,持续深化学习效果。

  45.针对抓城市基层党建力度不足的问题加大抓城市基层党建力度,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经常研究政策、部署工作,认真落实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深化住宅小区“莞香家园”建设,开展商务楼宇“红色高地”示范点建设,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打造开放共享的园区、楼宇、商圈党建。2023年镇党委召开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制定《清溪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清单》持续推进新兴领域“两个覆盖”工作,进一步摸排全镇商务楼宇情况,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织密城市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全镇组织住宅小区党支部37个,实现全覆盖,建设“莞香家园”党建示范点1个,“暖蜂驿站”24个,商务楼宇“红色高地”示范点1个。

  46.针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镇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进行指导,按月收缴和缴存党员党费。二是严格按要求使用镇管党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支出单笔1万元以内,由党建工作办研究、讨论、审核,报分管党费工作的镇领导审批;支出单笔1万元(含)以上,提请党委会议审议。对应经未经党委会议审议的党费支出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了相关资料和制度,目前各项党费使用,严格按要求使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十六)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

  47.针对机关党建模范效应不强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对照指导标准开展工作自查整改,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肃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其中21个村(社区)党组织和1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以现场述职的形式向镇党委述职,3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述职,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督导检查,及时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目前网格管理中心空缺委员已按程序补齐,公安分局党委下属的政工、交警2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同时,加强对13个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细。

  48.针对党建阵地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对镇党建文化广场重新设计、升级改造,规范党徽制作,宣传内容更新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加强对8个村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标准化建设党员活动室,营造浓厚党建氛围;目前8个村的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宣传内容已及时更换最新党务公开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

  49.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的党员进行梳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做到应转尽转。截至2023年4月,已对相关党组织进行约谈、督导,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镇内党员组织关系已完成转接,需转到镇外未转的党员,正在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必转。

  (十七)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整改不到位

  50.针对上述问题,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行为以及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明确相关民主决策监督程序和招投标实施流程和部门分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十八)村集体资产交易存在违规行为问题整改不到位

  51.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明确集体资产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竞价交易,严禁未经审查擅自将集体资产进行交易、转让,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并规范合同签订,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强化农村基层廉洁建设,对于擅自进行资产交易的村组将在全镇通报批评。三是要求各村(社区)对相关交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要求各村(社区)对违规交易规范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五是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会议讨论并分析原因,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人。委托第三方制定评估指导价及运算系数,制定《清溪镇农村集体工业厂房租金修正表》,最终修正得出厂房租金作为参考价格;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的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相关规定。

  (十九)预算项目编制执行率偏低问题整改不到位

  52.针对上述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深入分析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二是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精准、科学地编制预算,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做细做实。三是根据《清溪镇部门预算支出考核暂行办法》(清办函﹝2022﹞1号),做好预算执行率考核工作,提高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责任意识,确保我镇预算执行率不低于50%。

  (二十)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53.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问题,狠抓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将上级有关“三农”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整理列入党委会议事议题,积极营造学习宣传会议精神的浓厚氛围。镇党委会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等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市委十五届第51次常委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振兴等会议精神。

  54.针对村(社区)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各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整理汇总后发至各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查漏补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并安排专人检查,确保落实整改。二是举一反三,狠抓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均已补充传达学习“三农”工作相关精神的材料。下来,我镇将继续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三农”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做好传达学习。

  55.针对乡村振兴组织架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规定补充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调整组成人员情况,并对2021年6月、2022年5月两次调整未完善的内容进行完善。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及成员。

  56.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动员部署不及时”的问题,认真学习反思,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传达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安排落实工作。2022年至今,“特色精品村汇报会”“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会”“乡村振兴专题培训会”等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我镇乡村振兴办都第一时间安排落实。

  57.针对“‘特色精品示范村专项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由分管镇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二是加强乡村振兴办与财政、土桥村、农资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依照财审的审核情况,结合镇财政实际,年内支付镇配套资金。三是严格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目前市拨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镇配套资金已拨付500万元,镇配套资金剩余500万元暂未拨付,纳入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列支。

  58.针对“‘特色精品村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且配套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镇乡村振兴办与镇财政对接,依照财审的审核情况,按计划划拨上级资金,结合镇财政实际,年内安排镇配套资金。二是严格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市资金600万元全部拨付完毕,镇配套资金600万元暂未拨付,纳入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列支。

  59.针对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下拨不及时”的问题,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加快相关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已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在市下达资金前提前做好用款审批、发放名册等基础工作,确保资金发放工作有序高效。

  60.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含部分非经济林地补偿资金)闲置”的问题,一是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农资办约谈相关村,传达巡察发现问题情况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要求迅速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报镇审核后实施,落实整改。二是核查相关村资金结余的具体金额,指导相关村制定了资金使用计划,正按计划审批实施。三是组织农林水务局、农资办、财政分局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到村督导资金使用情况。

  61.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约谈铁场村负责相关业务的领导和工作人,传达学习上级资金拨付的有关要求。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农资办与铁场村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资金拨付的有关政策和要求。铁场村会后已组织村两委干部传达学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62.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监督管理缺位问题,制定乡村振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形成系统的乡村振兴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完成乡村振兴奖补项目工作进度台账并定期更新。

  63.针对农田工具房重建专项资金镇级配套不到位”的问题镇财政分局、农林水务局等部门已认真学习上级资金拨付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已按规定流程将资金拨付到位。

  64.针对农田工具房重建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到大埔、大利的农田工具房实地督导,对居住人员进行劝离。二是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到现场督导,会同镇城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镇“两违办”成员单位集体约谈大埔、大利村干部和菜农,明确由大埔、大利村为菜农提供居住场所,居住人员已全部搬离。三是我镇已制定《清溪镇田间窝棚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65.针对部分镇级工程管理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我镇立行立改,完善工程管理程序相关制度,不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工程标准化管理。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与清溪大道交叉口(交警大队路口)改造项目与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合同签订,并完成编制结算资料。

  66.针对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铁场村、长山头村创建特色精品村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定期检查项目进度。二是严格规范项目流程,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目前铁场村剩余8个子项目与长山头村剩余4个子项目皆完工,通过镇级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对我镇特色精品村创建工作开展评审验收表示认可。

  67.针对定点帮扶资金使用不规范使用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农资办约谈九乡村、铁场村相关业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上级资金拨付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督促提交整改情况报告。二是指导九乡村制订资金使用计划。三是由镇农林水务局、农资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到村督导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加强定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管理,确保专用资金入专户,专户专用

  68.针对非经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6个村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现已规范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渔樑围、重河、铁松、上元长山头、大利等村完成整改。

  69.针对苗木扶持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下工程未通过议价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苗木扶持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未按要求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苗木扶持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行为以及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明确相关民主决策监督程序和招投标实施流程和部门分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70.针对幼林抚育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成立林业生态项目监督工作专班,对全镇林业项目建设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做到以周推进,以月调度,切实抓好各项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流程监督。强化幼林抚育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数量的监督,及时跟踪工程进度,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情况监督。

  71.针对耕地仍存撂荒现象耕地复耕复种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认真核查巡察问题情况,分析原因,迅速按要求做好整改。二是由镇农林水务局牵头,指导相关村、相关主体落实整改。三是继续按市有关要求落实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2022年6月以来我镇积极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全镇154.9亩撂荒地全部复耕复种完毕,得到市农业农村局的充分肯定。

  72.针对村级乡村振兴工程决策程序不完善施工合同签订不严谨验收滞后结算滞后”的问题,一是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农资办约谈相关村负责相关业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上级资金拨付使用要求,督促九乡村完善民主决策程序。二是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市民政局有关“民生大莞家”的文件和操作指引,规范工程实施中的各项手续和细节,当年上报的项目,必须在当年内完工并完成所有流程(公益服务项目除外),并把项目资料交分管部门审核。三是继续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民生大莞家”进行专项审计,加强监管力度。

  (二十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73.针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的问题,是要求村(社区)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民主表决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是要求各村组严格执行相关重大事项审查的规定,由委派会计负责村组重大事项审查的第一关口,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的监管,对之前未报重大事项审查的事项,村(社区)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明确日后工作。是要求各村(社区)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74.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执行好相关规定,50万元以上的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投,同时,做好民主决策的程序审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是对于建设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招标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扣减当年村干部薪酬。是要求各村(社区)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75.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村(社区)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各民主决程序。是要求各村组严格按要求做好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征求股东代表(或户代表)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报镇农资办审查。是要求各村(社区)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76.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公开,并加强财务检查力度,确保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完善、规范。是镇农资办每月对村组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财务公开情况作为年度财务检查内容之一。是要求各村(社区)对财务公开不规范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77.针对委派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社区)委派会计必须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会议,对集体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于村(社区)召开的经济会议时没有要求委派会计参加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是要求各村(社区)对委派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目前涉及3个村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至今,全镇各村(社区)有关经济事的“两委”会、理事会会议,委派会计均有列席会议。

  78.针对监事未按规定列席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议价会议监事会未参与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监事会活动日监督检查记录内容和意见建议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规定,需监事会参与的会议,必须组织监事会履行职责,参与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会议监事会活动日监督检查记录内容和意见建议要认真填写,经联社负责人必须及时回复监事会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要求各村(社区)对监事未按规定列席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议价会议项目监事会未参与有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监事会活动日监督检查记录内容和意见建议缺失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79.针对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的科目进行核算,规范财务处理,对于合作购买厂房的事项,于村级为投资项目主体,村小组级于长期投资的方式投入村级项目,账务处理以长期投资核算。是要求各村(社区)对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80.针对未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定期实地盘点固定资产盘亏未进行账务处理已完工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实地盘点,并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做好盘益盘亏财务处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是聘请第三方每年对村(社区)固定资产开展实地盘点,并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是要求各村(社区严格进行账务处理,对已完工的工程及时进行验收结算,并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是要求各村(社区)对未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定期实地盘点项目固定资产盘亏未进行账务处理项目已完工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81.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组通过发追收函,或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收应收款,同时确保应收款有法定诉讼时效内。是对于确实已无法核实无法追收的应收款,已形成坏账的应收款经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并报镇审查通过后,作坏账账务处理。是利用“三资”平台进行系统监管,通过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处理,有效推动形成现代经营管理体系,扭转全镇未按合同条款执行、应收款过多、长期挂账的情况。

  82.针对关于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东莞市永久农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按规定范围及时使用,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做到账账相符。是使用财政支农后应按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并附上相关附件。是要求各村(社区)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其人员谈话提醒。

  83.针对合同履行执行不到位合同签订不严谨对外发生经济活动未签订合同”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村(社区)要及时与承租方协调,并履行合同条款;对于要修改合同条款的,经民主决策通过,报镇审查通过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条款。是加强“三资”平台进行系统监管,通过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处理,有效推动形成现代经营管理体系,扭转全镇未按合同条款执行、应收款过多、长期挂账的情况。是要求完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签订时必须时明确签订时间、未明确施工工期起止时间、未明确完工后质量保修期限等问题对还在执行中的工程合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的内容和信息。是要求村(社区)对外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外,应以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由理事长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人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对还在执行中的事项,要求及时补签合同。

  84.针对工程款支付审批不规范工程项目未履行监理职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监管缺失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工程结算时间滞后工程招投标档案抽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要求相关村(社区)进行账务处理,完善工程支付程序和手续,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付款呈批表》付款,同时必须完善填写内容和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招投标相关制度,要求各村(社区)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监理职责对应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必须实行监理,对没有要求必须聘请监理的,建议各村(社)成立工程监管小组或聘请第三方履行监理职责。是根据工程监管的相关规定,要求村组做好质量安全检查,避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是要求各村组对建设工程的档案进行排查,补齐存档资料,做好资料归档,进一步加强监督各会计核算、财会档案等管理。五是建议各村(社)设立工程管理小组负责村集体工程管理,对已完工的工程及时进行验收结算,并按要求对村组进行联合抽查。

  85.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较为严重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要求出纳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收支核算,并通过“三资”进行监管。是要求出纳人员按相关规定做到日清月结,并严格执行过夜现现不可超5000元。是要求出纳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原则上超1000元的需使用银行支付处理。是要求各村(社)对坐支现金、库存现金超额过夜、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出纳人员谈话提醒。

  86.针对福利分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制度,严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分配物业资产、直接分配物业租金、承担个人应缴社保费用等形式进行变相分红,严禁利用口粮款、粮油款、水果金、节日慰问金、价格补贴等名堂变相增加分红要求财务人员要做好账务处理,并对出纳人员谈话提醒。

  87.针对资产交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明确集体资产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竞价交易,严禁未经审查擅自将集体资产进行交易、转让,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并规范合同签订,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强化农村基层廉洁建设,对于擅自进行资产交易的村组将在全镇通报批评。是要求各村(社)对相关交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其和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88.针对财务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督促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合同条款,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村(社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是将合同全部录入“三资”台平进行监理,关联合同收款,并通过银行代扣收款,形成系统式管理合同。是完善在建工程的各项工作,及时做好验收、结算和结转固定资产生等方面不够严谨。是计划2023年在财务检查中重点对2019年度财务检查的问题进行检查是否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镇委将继续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清溪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清溪镇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更加扎实过硬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推动建章立制,以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扎实成效推动清溪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镇领导班子成员将继续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责任,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清零。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持续下功夫;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任务,要持续抓好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这次巡察整改的契机,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与贯彻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推动清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科技创新+先进制造”赋能支撑,持续深化产业、生态、文化“三个大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全力推动“融合先锋、智美清溪”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为我市“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276204电子邮箱:qingxi@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704A室;邮政编码:523660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3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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