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溪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积极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全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根据东莞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我镇地区生产总值371.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9亿元,同比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259.4亿元,同比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111亿元,同比增长0.8%。
(一)工业方面
2024年,全镇规上工业增加值216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内资工业增加值137.6亿元;外资工业增加值78.4亿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2024年,全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3.1亿元,同比下降1.6%,其中工业投资31.8亿元,同比增长6.1%,房地产投资2.1亿元,同比下降60.1%。建筑业较快增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4亿元,同比增长52.7%。
(三)商贸业方面
2024年,全镇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5亿元,同比增长3.4%。从限上行业看,限上批发业销售额59.6亿元,同比下降4.8%;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2.2亿元,同比下降0.2%;限上住宿业营业额4837万元,同比下降10.4%;限上餐饮业营业额3.5亿元,同比增长14.1%。从房地产销售看,全镇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6万平方米。从外贸进出口市场看,全镇进出口总值500.9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总值372.7亿元,同比下降0.6%。
(四)匹配性指标方面
截至1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491.3亿元,同比增长4.2%;本外币贷款余额277.8亿元,增长2.6%。全社会用电量4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其中工业用电34.2亿千瓦时,增长10.1%。
总的来看,2024年全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需进一步牢固。下来,清溪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巩固和推动全镇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附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我镇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370.38万元。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