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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委干〔2017〕16 号(关于覃宁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17-10-13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覃宁嘉试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清溪分局局长(正科级)期满,正式任职。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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