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林伟强试任企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期满,正式任职;
李钊试任清溪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期满,正式任职;
吴勇试任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预算收支管理股股长期满,正式任职。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镇委决定:
林伟强试任企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科级)期满,正式任职;
李钊试任清溪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期满,正式任职;
吴勇试任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预算收支管理股股长期满,正式任职。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