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清溪财政分局)
负责人:待任免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无
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财政收入,落实财政预算各项支出;
(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以及财政票据管理;
(三)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负责编制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上年度财政决算和会计决算;
(四)组织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体系,受理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支付令,办理各项拨款;
(五)负责政府债务日常统计和管理,实施债券置换;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开展,对市镇财政项目实施概算和预、结算等基建财务监督管理,镇PPP项目评估和项目监督,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
(七)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评审财政投资建设工程的预算、竣工结(决)算。
办公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七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32933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公窗口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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