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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7-30

  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纪检监察办公室(清溪镇纪检监察办)

  负 责  人:待任免

  内设机构:清溪镇巡察协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镇党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在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五)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六)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案件;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九)履行审计职责,维护国家财经法规和正常的财经秩序;

  (十)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的决算审计;

  (十一)负责镇所属部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镇所属部门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负责农村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村小组的财务收支审计;

  (十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704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62871,0769-87327567

  传真号码:0769-87369599

  办事窗口地址:

  办事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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