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东莞市清溪镇经济发展局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11-26

  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经济发展局(清溪镇经济发展局)

  负责人:黄旭光

  内设机构:综合组、金融组、工信组、发改组、科技组、外资外贸组、商贸组、企业协调组

  工作职责:

  承担发展和改革、外事、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军民融合、金融等工作。

  (一)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做好大湾区建设与其他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衔接工作,负责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

  (二)负责配合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推动辖区内生态文明和改革等工作。

  (三)负责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和能源利用状况管理,推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做好粮食和物资等储备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办和处理重大涉外经济工作和涉外经济活动。

  (五)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推动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做好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促发展。

  (六)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和决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落实辖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

  (八)负责商贸和现代服务业等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九)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金融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和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三楼、九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732083,0769-87732058

  传真号码:

  办事窗口地址:

  办事窗口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