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总工会办公室(清溪镇总工会)
负责人:傅小春
内设机构: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负责镇工会公务、拟审文件、公文处理、管理工会档案、来信来访、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负责镇办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三)指导村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抓好工会组织建设;
(四)指导村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五)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形成镇、村、企业三级维权机制网络。组织、指导村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六)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做好送温暖工作;
(七)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八)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镇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参与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履行劳动模范、先进人物(集体)推评职能。加强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做好劳模、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十一)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形式多样、为职工所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
(十二)负责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410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87858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事窗口电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