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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7-30

  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溪镇河长办)

  负责人:何境庆

  内设机构:

  工作职责:

  (一)负责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河湖管理和保护制度、机制和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

  (三)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则,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320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28823

  传真号码:

  办事窗口地址:

  办事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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