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溪镇河长办)
负责人:何境庆
内设机构:无
工作职责:
(一)负责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河湖管理和保护制度、机制和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
(三)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则,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320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28823
传真号码:无
办事窗口地址:无
办事窗口电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