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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7-30

  机构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清溪公安分局)

  负责人:徐谦

  机构设置: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巡警大队、清溪派出所、三中派出所、大利派出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镇社会治安动态,为镇委、镇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导本本分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四)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的稳定;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七)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八)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来我镇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以及负责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承担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警卫工作;

  (十三)依法查处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

  (十四)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开展综合治理;

  (十五)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9号

  办事窗口地址:

  户政、出入境业务、车驾管业务办事窗口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9号清溪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

  交警违法处理业务办事窗口地址:清溪镇清凤路137号清溪公安交警大队一楼违法处理大厅;

  交警事故处理业务办事窗口地址:清溪镇清凤路137号清溪公安交警大队一楼事故处理大厅;

  居住证业务办事窗口地址:居住所在地社区警务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731524

  报警电话:0769-87735110 ;

  出入境业务:0769-87735662;

  户政业务:0769-87731800;

  交警业务:0769-87318555;

  传真号码:0769-8738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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