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溪分局(清溪镇城管分局)
负责人:徐红凯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组、数字城管股、燃气管理股、执法股、规划监察股、精细化管理小组
工作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各类违章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乱摆卖、乱张贴、悬挂广告和占道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六)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噪音污染、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七)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3号城管大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293779
传真号码:0769-87896983
办事窗口地址:清溪镇清溪大道299号清溪镇综合服务中心25号窗口
办事窗口电话:0769-8731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