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清溪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负责人:张景传
内设机构:城管系统办公室材料二组、后勤组、环卫组、巡查组(4个)、绿化组、市政组
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镇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二)承担本镇街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三)负责本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对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
(五)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六)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5号城管大楼四五层
办事窗口地址:清溪大道299号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备注:城管公用两部门的对外办事窗口已合署办公)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737919(城管系统办公室材料二组),0769-87312652(后勤组投诉受理电话)
办事窗口电话:0769-87318902
传真号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