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东莞市清溪镇规划所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陈国强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编制组、规划实施组、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组
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定;
(二)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辖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城市专项规划,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
(三)承担本辖区规划建设方案审批、验收等规划实施工作;
(四)协助镇政府对各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核准、不动产转让登记的初审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房产测绘有关业务及不动产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
(八)承担土地收储整备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3楼304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69-87321922
传真号码:无
办事窗口地址(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溪大道299号综合服务中心9号窗
办事窗口电话(不动产登记中心):0769-8377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