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在广州召开,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省市县。清溪镇委副书记、镇长沈志攀,镇委委员马慧,副镇长卢泰强,以及相关部门、村(社区)负责人在清溪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肃政治检阅和强有力促进。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要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压实责任、严守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疫情防控,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据了解,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