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清溪镇加强河湖保洁工作会召开。清溪副镇长、副总河长卢泰强,相关部门及村(社区)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由清溪镇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注意事项的提醒函》文件精神,通报了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就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期间,相关河道保洁单位分别对镇内43条河道保洁范围作了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6日正式进驻广东,近期将下沉入驻东莞开展督察。各镇级、村级河长要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全覆盖巡查责任河涌,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予以及时有效处理。加密河道巡查频次,镇级河长每周至少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2次。加强河涌日常保洁和管护,开展河道“四乱”问题大排查、保洁大行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打击河道周边违建、非法废品站、“散乱污”企业等,杜绝“垃圾围河”、污水直排和河湖“四乱”等问题。及时维护、更新河长公示牌,保证河长公示电话接听质量,杜绝形式主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迎检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进入备检状态,全面统筹推进各项迎检工作。充分调动各治水部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目标,挂图式、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制定长效运行和保障机制,坚决守住整改成果,在这场“大考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奋力推动全镇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