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溪镇2022非户籍生积分制入学学位公布。今年,清溪镇积分制学位总数量为13946个,其中公办学位146个,民办学位补贴13800个。
根据清溪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人数以及现有公办学位的实际情况,清溪今年提供积分制学位总数量为13946个,其中公办学位146个,民办学位补贴13800个。记者了解到,这146个公办学位全部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公办学位。其中,第一小学一年级学位30个,六年级学位28个;第二小学一年级20个;第三小学一年级学位30个,五年级学位38个。小学阶段民办学位补贴为9800个;初中阶段民办学位补贴4000个。
根据清溪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在本市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领取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在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详情请关注“清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据悉,积分录取原则为:公办学校学位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即高分者优先选择学校;民办学位补贴则在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根据初中提供的民办学位补贴数量(不设年级具体数量),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广东省居住证》、“社保”“纳税”“居所”四个积分项目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通过抽签的形式进行录取。
据悉,民办学位补贴按照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自行申请镇内民办学校入读,再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注册时先向学校缴纳全额学费,开学后由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按照相应的学位补贴标准发回给家长。补贴标准按照申请人的积分高低,分两个档次给予不同的经费补贴标准,其中一档的标准为小学5000元/生/学年,初中6000元/生/学年;二档的标准为小学3500元/生/学年,初中4500元/生/学年。在人数分配上,一档学位补贴人数占该学段学位补贴人数的20%,二档学位补贴人数占该学段学位补贴人数的80%;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属档次。如实际学费高于补贴标准,不足部分由家长自行补缴;如补贴标准高于实际学费,政府将按实际学费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