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及重点水利工程防洪抢险机构成员的通知
各单位、各办公室,各村(社区):
根据我镇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我镇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工作的领导,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岗位责任制,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及重点水利工程防洪抢险机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镇“三防”指挥部
总 指 挥:沈志攀(镇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林海鹏(镇委副书记)
副 总 指 挥:谢文达(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马 慧(镇委委员)
蔡运洪(副镇长)
王浩辉(应急管理分局)
殷亮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许晓万(消防救援大队)
成 员: 王浩辉(党政综合办)
徐群山(农林水务局)
朱俊兴(宣教文体旅游办、新闻传媒中心)
高 东(武装部)
李定峰(公共服务办)
黄旭光(经济发展局)
徐 康(住建局)
彭瑞卿(卫健局)
柳志勇(财政分局)
张景传(城管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杨锦茹(市场监管分局)
朱润良(人社分局、医保分局)
张雪峰(交通运输分局)
张君辉(自然资源分局)
李雨轩(生态环境分局)
谢广高(公安分局)
黄景威(工程建设中心)
陈助旺(教育管理中心)
陈肖妍(文化服务中心)
刘建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朱伟权(河长办)
吴 广(房管所)
卢佩芝(供销社)
余景波(清溪控股集团)
杨 健(电信分局)
杨顺帆(供电服务中心)
莫启导(茅輋水库)
杨志民(契爷石水库)
古文强(清溪林场)
何志森(粤海水务)
温志标(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
杜黎鹏(中国移动)
王春裕(中国联通)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结合市三防指挥部意见,建立镇三防指挥部AB角制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沈志攀,镇党委副书记林海鹏(分管应急管理分局)担任镇三防指挥长A角,镇党委委员马慧(分管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副镇长蔡运洪(分管农林水务局)担任镇三防指挥长B角。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分局,负责“三防”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浩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殷亮文、许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2017123,OA邮箱:清溪镇三防办。
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报备,并由对应的新任领导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二、重点水利工程防洪抢险机构
水 库 名 称 | 行 政 责 任 人 | 技 术 责 任 人 | 防洪抢险队伍人数 | 备注 |
总 人 数 | 村(社区) 负责人 | 参加 人数 | 其中 抢险 人数 |
茅輋水库 (中型) | 赵 胤 | 陈 建 强 | 300 | 九乡 李时兴 谢坑 钟国庆 铁松 李德文 罗马 刘建荣 青皇 张景传 荔横 尹耀祥 | 50 50 80 40 40 40 | 35 30 45 20 20 20 | 机动队 机动队 机动队 |
契爷石 水库 (中型) | 沈 志 攀 | 徐 志 坤 | 320 | 大利 李育培 大埔 尹宝星 渔樑围 朱肃平 厦坭 温宇军 土桥 黄小雄 三星 吕平凡 | 80 60 60 40 40 40 | 50 30 30 20 20 20 | 机动队 机动队 机动队 |
大坑水库 (小一型) | 林 海 鹏 | 张 建 明 | 120 | 浮岗 张欣然 长山头 殷勇强 | 70 50 | 45 30 | 机动队 |
清溪湖 水库 (小一型) | 马 慧 | 殷 亮 文 | 270 | 重河 黄文彪 清厦 曾伟锋 清溪社区 卓建辉 铁场 韩志亮 三中 巫炳新 | 70 60 60 40 40 | 50 30 30 20 20 | 机动队 机动队 |
三坑水库 (小一型) | 徐 谦 | 谢 浩 杰 | 150 | 上元 余玉柱 松岗 朱作权 | 75 75 | 35 35 | |
注:辖区内有小(二)型水库的村(社区)和银瓶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要相应配备抢险队伍。
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防汛抢险工作的责任感,落实有关防汛抢险工作,并抽调青壮年群众组成强有力的防汛抢险队伍。
附件:1.清溪镇“三防”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2.清溪镇“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东莞市清溪镇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清溪镇“三防”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姓名 | 单位 | 手机号码 | 备注 |
王浩辉 | 应急管理分局 | 13763280666 | |
殷亮文 |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 13509021930 | |
王浩辉 | 党政综合办 | 13763280666 | |
徐群山 | 农林水务局 | 13902603095 | |
朱俊兴 | 宣教文体旅游办 新闻传媒中心 | 13827236660 | |
高 东 | 武装部 | 18566926398 | |
李定峰 | 公共服务办 | 13509830848 | |
黄旭光 | 经济发展局 | 13602309893 | |
徐 康 | 住建局 | 15999798615 | |
彭瑞卿 | 卫健局 | 13829162922 | |
柳志勇 | 财政分局 | 13809618736 | |
张景传 | 城管分局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13902694858 | |
杨锦茹 | 市场监管分局 | 13829113228 | |
朱润良 | 人社分局、医保分局 | 13922912688 | |
张雪峰 | 交通运输分局 | 13728222431 | |
张君辉 | 自然资源分局 | 13925727279 | |
李雨轩 | 生态环境分局 | 13889989888 | |
谢广高 | 公安分局 | 13826900399 | |
许晓万 | 消防救援大队 | 15820912119 | |
黄景威 | 工程建设中心 | 13925869388 | |
陈助旺 | 教育管理中心 | 13712220968 | |
陈肖妍 | 文化服务中心 | 13925528403 | |
刘建雄 | 农技中心 | 13602326673 | |
朱伟权 | 河长办 | 13763151028 | |
吴 广 | 房管所 | 13728117655 | |
卢佩芝 | 供销社 | 13580718308 | |
余景波 | 清溪控股集团 | 13723586188 | |
杨 健 | 电信分局 | 13377697653 | |
杨顺帆 | 供电服务中心 | 13527981982 | |
莫启导 | 茅輋水库 | 15999793420 | |
杨志民 | 契爷石水库 | 13652554483 | |
古文强 | 清溪林场 | 13602399316 | |
何志森 | 粤海水务 | 13380195811 | |
温志标 |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 东部分公司 | 15014819802 | |
杜黎鹏 | 中国移动 | 13922992154 | |
王春裕 | 中国联通 | 18507690338 | |
姓名 | 单位 | 手机号码 | 备注 |
刘建荣 | 罗马村 | 13711982136 | |
殷勇强 | 长山头村 | 13509021930 | |
尹耀翔 | 荔横村 | 13580815393 | |
张欣然 | 浮岗村 | 13713327623 | |
朱作权 | 松岗村 | 13925576676 | |
余玉柱 | 上元村 | 13763251813 | |
黄文彪 | 重河村 | 13528520828 | |
卓建辉 | 清溪社区 | 13602364567 | |
吕平凡 | 三星村 | 13602317828 | |
曾伟锋 | 清厦村 | 13609697507 | |
李德文 | 铁松村 | 13829217604 | |
韩志亮 | 铁场村 | 13802381234 | |
李时兴 | 九乡村 | 13559752988 | |
尹宝星 | 大埔村 | 13825799618 | |
李育培 | 大利村 | 13723553399 | |
朱肃平 | 渔樑围村 | 13580815159 | |
张景传 | 青皇村 | 13902694858 | |
温宇军 | 厦坭村 | 18928292233 | |
黄小雄 | 土桥村 | 18688690650 | |
钟国庆 | 谢坑村 | 13556651444 | |
巫炳新 | 三中村 | 13712038788 | |
附件2 清溪镇“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单位 | 职责 | 工作重点 |
应急管理分局 | 1.承担镇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负责拟制全镇三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拟订水旱风冻灾害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开展水旱风冻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编制镇三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6.组织核查应急避护场所的数量、位置、容量、路线等信息,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灾害期间,及时开放应急避护场所并向公众发布; 7.协助指导水旱风灾害抢险救灾队伍、相关专家工作; 8.负责提出镇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镇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9.组织协调水旱风灾害救助、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捐赠管理工作; 10.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水旱风灾害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企业和尾矿坝等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11.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对天气形势做出调查、分析和评估,为三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2.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各成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媒体、通信运营商,以及其他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预发布信息; 13.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做好统筹、指挥、协调、调度等工作 |
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水务行业的三防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3.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工情监测,及时报告镇三防指挥部; 4.组织排查水务工程三防安全隐患,组织水库、河道、海堤、涵闸、泵站、排水管网等管理单位巡查,重点监视堤围险段、病险水库等重要部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6.负责做好城市排水、河道清障等工作; 7.组织制订重要水务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制订防洪抢险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8.督促完成水毁水务工程的修复; 9.负责防汛防旱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 重点做好水库防汛工作 |
党政综合办 | 1.负责镇政府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值守以及对镇领导通知、办公室的值班服务; 2.负责全镇防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等协调工作; 3.协调各村(居)委会落实防洪抢险措施,组织各村(居)委会防洪抢险突击队集合待命,担任突击抢险任务; 4.协调组织危险地区避险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安置。 | |
农林水务局 | 1.负责农业旱情监测,及时报告镇三防指挥部; 2.开展农业水旱风灾害防御工作,指导、督促农业养殖户应对水旱风冻灾害,及时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的农作物进行安全防护,对农业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3.组织排查管辖范围内本行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等的三防安全隐患。 | 重点做好指导农林牧渔业防汛防风减灾工作和灾后救灾、生产复工 |
宣教文体旅游办 | 1.负责指导全镇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工作; 2.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提醒公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3.灾害期间指导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4.密切关注舆情(包括网络舆情)变化,做好舆论引导,防止谣言蔓延,弘扬社会正气; 5.组织做好防灾救灾知识的公众宣传,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 6.负责组织、指导全镇体育场馆落实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根据灾害发展情况或镇三防指挥部指示,协调管辖范围内体育赛事的开赛时间,必要时中止比赛,做好体育场馆内体育赛事观众、工作人员的撤离,妥善安置滞留群众; 7.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旅游行业的三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旅游景区的防御措施,必要时,通知旅游景区暂时关闭; 8.限制旅游人员进入镇内受灾地区和路段,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等的撤离工作。 | |
武装部 | 1.组织部署全镇民兵应急排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 |
公共服务办 | 1.负责各类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在水旱风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做好水旱风灾害期间特困人员、流浪者等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工作。 | |
经济发展局 | 1.负责协调、指导外资企业做好三防工作; 2.收集、汇总外资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3.协助做好受灾外资企业员工、物资转移工作; 4.组织协调全镇通信、电力、成品油等的供应和保障; 5.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做好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的短信发送工作; 6.督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及时组织排查、抢修通信线路、基站和设施,保障抢险救灾现场和重点部门的通信畅通; 7.督促供电部门组织排查、抢修供电线路和设施,优先为重点保障对象提供应急电力保障和临时电力供应; 8.协调成品油供应商建立灾前油料预置机制、设立抢险救援车辆优先加油通道、提供油料运送车送油服务等,做好抢险救灾的油料供应保障。 |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镇监管范围内住建行业的三防工作; 2.组织排查监管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设施的三防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和各项防御措施落实; 3.指导各村(社区)对管辖范围内既有危房做好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按要求停工,做好安全防护和在建工程相关人员的安全转移; 5.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灾后重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等工作。 | 重点做好监管范围内在建工地使用的塔吊、升降设备、起重吊车、龙门吊等建筑起重机械,危房、在建工程的临时工棚等防汛工作。 |
卫健局 | 1.负责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水旱风冻灾害防御措施; 2.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灾区群众、抢险救灾人员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3.做好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灾后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 |
财政分局 | 1.负责审核全镇防汛防旱防风救灾经费预算; 2.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镇级救灾补助资金; 3.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 |
城管分局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城管系统三防工作; 2.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违法户外广告、燃气设施等三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负责组织力量抢修管辖范围内受损燃气管线、设施; 4.协助做好三防基础设施的设置。 | 重点做好违法户外广告、燃气设施等工作 |
市场监管分局 | 1.负责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以及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违法行为; 2.做好灾后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管辖范围内农贸市场实施停(复)产、停(复)业等。 | |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1.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负责管养的镇属8个大型户外广告牌、城市照明、行道树、地下人行通道等三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负责及时对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及时检查路边进水口,保持排水通畅,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 3.灾后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 | 重点做好内涝点,户外广告、路灯、罗马填埋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工作 |
人社分局、医保分局 | 1.负责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等相关机构落实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管辖范围内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和就业训练等相关机构停(复)课、停(复)工; 3.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对新莞人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好新莞人的三防安全保障; 4.监督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时,对“五停”期间权利义务、薪酬福利等进行的相应约定。 | |
交通运输分局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交通运输行业的三防工作; 2.负责协调防汛防旱防风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交通运营工作; 3.协调公路养护部门督促指导在管、在建公路防御措施的落实; 4.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排查、整改所属建筑物(构筑物)三防安全隐患,协助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做好交通工程的三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依职能对公路管养部门移交的未经许可设置的构筑物、广告标牌进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处理工作; 5.通知各汽车客运站的管理运营单位,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广播等向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6.负责组织、协调地方运力,为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及受灾群众的运输提供保障; 7.根据灾害发展情况或镇三防指挥部指示,指导各汽车客运站的管理运营单位调整运营计划,及时向公众公布,并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 |
自然资源分局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三防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3.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及时报告镇三防指挥部; 4.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5.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变化,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工作 |
生态环境分局 | 1.开展应对因水旱风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污染、地面水源污染、地下水源污染等事件,开展防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等工作; 2.视灾情需要,协调行业专家,现场指导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
公安分局 | 1.督促协调交警大队在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的交通疏导屏播放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2.负责交通疏导,督促属地派出所做好本地区受浸路段、易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及时设置交通警示牌,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的优先快速通行; 3.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督促属地派出所做好灾区治安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加强社会管控,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4.负责防汛发生突发事件时期的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巡逻防控、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5.依法打击迷惑群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和救灾物品、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6.保障防汛期间持有市“三防”指挥部、镇“三防”指挥部发放的“通行标志”、“防洪抢险车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优先通行,保证抢险交通的畅通; 7.发挥“110”中心平台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动,突击救援和协助指挥危险地区群众的转移、撤离。 | |
消防救援大队 | 1.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 |
工程建设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承接工程的三防工作。 | |
教育管理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教育行业的三防工作; 2.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 3.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停(复)课并保障在校人员安全; 4.负责协助指导临危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 5.协调落实学校避护场所的开放; 6.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7.负责组织师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 | |
文化服务中心 | 1.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场馆落实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 | |
农技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森林三防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林地因灾损失、倒塌树木的清理和处置; 3.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水旱风灾害防御; 4.负责指导、组织灾后自然保护区、森林的生态修复和生产恢复。 | |
河长办 | 1.负责督促镇、村河长组织开展全镇河道的三防巡查工作; 2.督促镇、村河长组织排查河道的三防安全隐患,安排人员监视易涨水的河道,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或村(社区)整改; 3.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打捞清除河沟内的垃圾、草捆等阻碍行洪的障碍物。 | |
房管所 | 1. 做好物业小区地下停车库的防汛工作。 | |
供销社 |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及生活用品的筹集、储备、调拨和工作。 | |
清溪控股集团 | 1.负责协调、指导镇属企业做好三防工作; 2.收集、汇总镇属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3.协助做好受灾镇属企业员工、物资转移工作。 | |
供电服务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 2.负责保障电力设施、设备、线路的安全; 3.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区域电源,并在高压电塔、变电站附近设置警示标示; 4.负责做好电力调度,保障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通信等三防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5.负责提供水旱风灾害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 |
电信分局 | 1.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镇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信以及三防信息网络通信畅通; 2.及时向用户发送三防预警信息; 3.组织抢修受损通信基础线路和设施; 4.必要时架设临时通信线路或开通无线通信网,确保灾区应急通信畅通。 | |
移动公司 |
联通公司 |
茅輋水库 契爷石水库 | 1.负责做好本水库三防工作; 2.落实市水务局各项三防措施和本水库及周边安全; 3.负责自有应急队伍建设(含镇政府建立的重点水利工程防洪抢险队伍及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组成的应急队伍)及物资储备,接受镇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 |
清溪林场 | 1.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三防工作; 2.配合镇三防、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粤海水务 | 1.负责做好汛期三防检查、抢修工作,保障全镇供水需求; 2.负责执行镇“三防”指挥部对镇内水资源的调度指令,保障庇护场所供水需求。 | |
东莞巴士公司 | 1.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 |